高碑店-咸宁110千伏线路工程(第三标段)
河北
-保定市
高碑店-咸宁110千伏线路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高碑店-咸宁110千伏线路工程(第三标段)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图纸范围内L1线桩号1+280至1+820之间的2.6m×2.9m单孔暗挖隧道、隧道竖井、电缆支架安装(不含主材)、防火槽盒安装(不含主材)、防火隔板安装(不含主材)、接地、通风亭、监控井盖(不含主材)以及通风、排水、照明等内容。招标暂估金额:30500000元人民币。项目地址位于北京朝阳朝阳区高碑店。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3-12-29 16:00:00 至 2024-01-03 16:00:00。文件获取方法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1-08 17:00:00。文件递交方法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无。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有效时间内,下载文件家数不足7(含)家,或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有效时间内,递交文件家数不足7(含)家,本次招标转为资格后审方式。潜在申请人必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才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资格预审转为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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