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南院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垃圾站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湖南
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项目业主为炎陵圭臬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电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对本项目垃圾收集站设备采购进行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炎陵罗萍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境内,距离长沙公路里程280km,距离株洲市252km,距离炎陵县县城54km。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地下输水路线和发电厂房等组成,规划装机容量1200MW。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垃圾收集站设备及其相关备品备件和专用设备及工具的采购,包含设备的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场区买方指定地点(含卸车就位)、卸车、现场开箱检查、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提供缺陷责任服务、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
3.交货时间、地点
3.1交货时间
初拟交货时间:2024年4月~2024年5月。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根据买方书面通知(提前7天)确定。
3.2交货地点
本采购项目工地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含卸车就位)。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 报价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
-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上述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同一制造企业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4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5报价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2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在线支付,并注明“××公司-××采购项目”(可简写)。审核通过后,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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