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机务段绥芬河车间电力增容及牵车电源配套改造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
-牡丹江市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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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件:本项目牡丹江机务段绥芬河车间电力增容及牵车电源配套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拨款。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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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项目名称:牡丹江机务段绥芬河车间电力增容及牵车电源配套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 项目编号:ZKGS-24052
- 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对牡丹江机务段绥芬河车间所电力增容配套工程及牵车电源配套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
- 计划工期: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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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 拟派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 业绩要求:至少具备3项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电力工程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施工或劳务分包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标人需要提供三年内(2021年至今)类似工程9%或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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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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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备案及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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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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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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