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防溜器具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竞争性谈判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防溜器具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防溜器具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询价采购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三防铁鞋 | 只 | 206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
紧固器 | 套 | 197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
3 | 防溜枕木 | 便携式 | 根 | 3 | 合同约定 | |
通用锁 | 把 | 420 | 合同约定 |
以上名称的报价含运输费用。
2.2 报价人资格要求
2.2.1 铁鞋和技术要求
-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铁路防溜防撞专用器材安全管理规定》(铁总办〔2016〕19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铁道车辆停车防溜装置防溜铁鞋》(Q/CR555-2016)的要求,该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客车防溜铁鞋必须带2.5M防盗链、货车防溜铁鞋必须带2.5M防盗链、防拉装置。需按规格型号提供2年以内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厂家送检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操作使用说明
2.2.2 防溜紧固器技术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T3095-2004《铁道货车防溜紧固器通用技术条件》;
- 必须提供2年以内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厂家送检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操作使用说明。
2.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 报价单位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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