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丁苯橡胶及炭黑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丁苯橡胶及炭黑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二次公告(项目编号:jxfgkxc-2024-09)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现就丁苯橡胶及炭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两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厂家/品牌 | 备注 |
---|---|---|---|---|---|---|---|---|
1 | 丁苯橡胶 | 1502 | 吨 | 94.5 |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南源大道以南南昌铁路局新余橡胶厂院内 | 兰化、吉化、中石化、杨子 | ||
炭黑 | N774 | 吨 | 20 | |||||
炭黑 | N330 | 吨 | 15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3.2 报价人应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
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至2024年3月20日17:00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
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1)、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 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的,也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未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报价人需逐项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南源大道以南南昌铁路局新余橡胶厂院内
项目联系人:万铭清
电话:、
接收报价函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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