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鄂尔多斯车务段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鄂尔多斯车务段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YWWB24-016)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车务段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生活垃圾清运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持有营业执照和当地政府开具的垃圾清运授权委托书。
-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在“中国裁判文书”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支付完成后应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03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0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扫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微信二维码),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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