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外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
-中山市
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外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岭南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外供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信息:
1.1 招标人:广东岭南设计院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外供电工程施工
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 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
1.6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企业自筹资金、国内银行贷款与财政资金
1.7 批复文件:粤发改核准﹝2019﹞31号
1.8 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3829万元(含税)
1.9 施工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广东省广州市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工程(广州段)外供电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高速公路(广州段)长约17.2km,其中主线长约6.4km,万环西路支线长约10.8km,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桥梁占路线总长的100%;
- 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工程(中山段)外供电工程途径中山市民众镇、港口镇,高速公路(中山段)长约18.5km,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桥梁占路线总长的100%。
2.2 招标范围:
- 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工程(广州段)外供电工程:本项目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分别由由合兴站F17三民线、合兴站F29红湖线、合兴站F23围垦线供电。服务项目地段3个(三民岛段、万环西路与十四涌交汇段、服务区段),3个地块均需建设施工永久用电设备。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工程(中山段)外供电工程:本项目共建设3个配站(三丰收费站专用配站、民众收费站及养护工区专用配站、岐江新城收费站专用配站)、建设路灯箱变7个(#1路灯箱变、#2路灯箱变、#3路灯箱变、#4路灯箱变、#5路灯箱变、#6路灯箱变、K21+050专用路灯箱变)。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标的划分情况: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最终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日期起算,具体工期按各工点施工条件决定。在履约过程中,因非承包方原因、不可抗力等导致工期延误的,经发包人确认后则工期顺延。
2.5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要求质量控制目标: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满足南中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作业环境管理(5S)工作指引(2014年版)》的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2.6 承包方式:承包方包施工、包采购、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报规报建、规划验收、设备选型、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属于承包范围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河涌跨越、青赔及其他赔偿、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等各个环节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
-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未被纳入以下三种途径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自行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