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广东
-梅州市
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公告
(采购编号:XM2024030969 )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
3. 资金来源:已落实。
4. 项目地点: 梅州 市。
5. 采购项目编号: XM2024030969 。
6. 标的总 金额:人民币 2 0 万元。
7. 项目类别: 三 类。
8. 采购 类别 : 服务 类 。
9.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采购 。
10. 采购形式: 框架协议 采购。
11. 框架协议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 1年止 。
12. 工期要求: 委托服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特殊情况需以业主委托为准。
1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 响应 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5. 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6. 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范围
( 一 ) 本次采购项目分为 1 个 标包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标包号 | 概算 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费率( %) | 备注 |
1 | 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 | 工程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预算 编制及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总结算报告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 | 标包 1 | 20 | 100 | / |
( 二 )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 ≤100%且不低于成本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费率< 75 %时,应在 响应文件 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 采购文件 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 三 ) 采购范围: 齐兴公司承接的工程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等咨询服务,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总结算报告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9.2022年-2023年同类业绩要求:近2年不少于5个。
注:同类工程指:配网基建、业扩、技改修理、营销工程、用户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基础设施、建筑工程等预算、结算或审核;( 2)需附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核报告或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 《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合同范本 》 ,成交结果公布后,由采购人组织 需求单位 在规定时间内与成交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 成交 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 500-100)万元×0.7%=2.8万元
( 1000-500)×0.55%=2.75万元
( 5000-1000)×0.35%=14万元
(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 =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 70%计收 =22.55* 7 0 %= 1 5.78 5(万元)
2. 代 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 对应标包采购 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 的 供应商 ,请在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加盖印章的采购文件,并于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 响应文件 。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 报价的供应商 ,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投标等业务。注册登记业务需 2 至 5 个工作日,请有意参加 报价 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 、 采购文件及上传 响应文件 等操作,详见 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 4008100100- 转 4 。
供应商 存在以下情形的, 评审 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① 与其他 供应商 采购 文件的 IP 地址、 响应文件 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② 与其他 供应商 上传 响应文件 的 IP 地址、 响应文件 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③ 与其他 供应商 的 响应文件 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 / 标包 / 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 供应商 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 响应文件 。
供应商 应在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 本项目为非加密项目 ), 供应商 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 供应商 自身原因造成无法 报价 的,由 供应商 承担责任。
本次采购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1 、采购文件路径: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投标管理→文件;
2 、投标助手路径:门户网站→中心;
3 、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使用手册 :门户网站 →常见问题;
4 、 供应商 CA 办理指南:门户网站→ CA 办理指南。
七、 响应 文件递交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 供应商 必须在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 平台 上传 响应文件 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 响应文件 及 U 盘电子版 响应文件 。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 平台制作或 上传 响应文件 造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潜在 供应商 在获取 采购 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 /标 段 )的 报价 ,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 报价 。
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 4 年 03 月 21 日 1 7 时 00 分 00 秒 。
采购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202 4 年 03 月 22 日 1 2 时 00 分 00 秒 。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年 03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 。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202 4 年 03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 。
开启响应文件 说明: 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启响应文件,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查看开标一览表时限:非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标包)从开启报价后开始计时,开放时间为 1小时 。开放时间过后主控台界面里隐藏开标记录表,供应商报价表格只显示该供应商自己的报价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在限定时间范围内未查看的视为对响应文件 开启 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 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 ) 和中国( )发布。
九、业务咨询方式
1. 采购业务联系人: 黄 工
2. 联系 电话: 13 411237436
3.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 潘 工
4. 联系电话: 0753-22929 6 3
十、异议
1. 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2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514021
1.4 联系人:黄工
1.5 联系电话:
1.6 邮箱地址:
2. 供应商 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 询价采购 (模板)。
4.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 供应商 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 异议提出的时限
5.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5.2对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 响应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前提出;
5.3对 开启响应文件 有异议的,应当在 响应文件开启 现场提出;
5.4对推荐 成交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成交公告 期内提出;
5.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 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 供应商 。
6.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3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6.4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5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 供应商 的商业秘密或其他 供应商 的 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6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7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 供应商 的商业秘密。
7. 恶意行为的处罚 :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十一、监督与投诉
1. 投诉单位: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2. 联系人:黄工
3. 联系电话: 0753-2292 221
4. 邮箱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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