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公司甘洛32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第一章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甘洛32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2044,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协调、配合等的所有工作,并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线路投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及提供技术支持,均由承包人负责。8)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第三方质量检测、质量监督、技术监督等工作,应满足本工程召开启委会的所有要求。9)若本工程存在跨越公路、铁路、河流等重要跨越项目,涉及到跨越公路、跨越铁路的相关评价、跨越河流航道评估、河流防洪评价、通航河流封航措施等所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所有工作须满足安全、环水保、属地森林草原防灭火等要求。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负全部责任。(3)特别提醒事项本项目的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可研报告正在审批中,本阶段招标人所公布的可研报告供投标人投标参考使用,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可研报告以最终审定意见为准。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本项目送出线路工程以大渡河甘洛32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和瀑布沟500kV汇集站220kV进线构架为分界点,门型架外由本招标项目实施,并负责挂点连接。(4)工期1)施工工期5个月,计划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网的相应验收、试验和调试工作。2)施工期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2.2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承试均为二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无签订时间,提供的用户证明等其他材料必须从逻辑上能完全推断出合同的签订时间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4】信誉要求:/【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8】施工机械设备:/【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10】采购货物要求:/【11】其他要求:(1)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3)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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