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及物资系统少人值守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山东
-东营市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0580
二、报价有效期: 2024-06-25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及物资系统少人值守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目前采用汽车煤与火车煤相结合的进煤途径,满足日常燃煤供应需求。汽车煤入厂验收监管通过燃料“三大项目”平台统一管理。发卡室具有车辆信息收集、车辆秩序维护、紧急事件处理、原始磅单收集及东营厂磅单发放的作用。为满足东营公司日常生产需要,物资库房南侧建有两台物资衡,主要用于灰、渣、石灰石、石膏等大宗物资及危废计量。主要工作为修改物资品名、录入车牌(仅首次来车)、收取原始磅单、发放过衡磅单(签字盖章)、车辆疏导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结合东营公司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以“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为重点,要求燃料及大宗物资入厂验收等工作通过设备改造,减少人工作业、降低劳动用工强度,减少企业用工成本,促进企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为加快推进企业燃料智慧化建设,促进企业减员增效转型升级,需进行燃煤及物资系统少人值守改造。目前发卡室已接入开发的燃料三大项目平台,为方便公司对燃煤及物资统一管理,减少企业管理成本及设备改造升级成本,需将物资衡接入燃料三大项目平台,与现有的燃料三大项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保证数据传输有效、及时、准确,实现车辆入厂及计量自动化,提高接卸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依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3]4号)中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或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购买的采购;或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或紧急采购。”。因此是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及物资系统少人值守改造项目的唯一服务供应商。 基于以上原因,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完成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及物资系统少人值守改造项目。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湖南长沙长沙市天心区
十、公示期限: 2024-03-25至2024-04-02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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