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执法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
-鹤岗市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2024-JLBFOG-W3001
项目名称:某部执法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微单照相机
- 证据记录仪
- 离线翻译机
- 无人机
- 非线性编辑机
- 全彩夜视仪
- 录像望远镜
- 航空滚塑箱等
交货时间:航空滚塑箱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其他物资为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4月25日前交付。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均为7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并最终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合同履行期限:航空滚塑箱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其他物资为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4月25日前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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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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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采购的财政信誉良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3. 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 国有企业;
- 事业单位;
- 军队单位;
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 未被##*(此处应填写相关机构)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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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例如:
- 公司A(法人资格)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如军方单位、行业内知名企业等。
- 公司B(独资或控股)符合条件(需提供股东会决议或公司章程等文件),且在近3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采购黑名单。
提交响应文件时,请准备以下材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与采购内容相关的公司业绩证明材料(如销售订单、合作伙伴推荐信等)
- 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
- 如果涉及第三方合作,还需要提供相关合作协议、中标通知书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请确保所有文件按照规范的格式和要求提交,包括但不限于:
- 文件统一以.pdf格式提交
- 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名称_采购项目名称_响应文件名称”
- 文件名称中包含招标文件中提到的采购类型、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
对于预期采购数量超过20个的具体型号,建议对单价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 单位(例如:“件”、“套”、“套/件”等)
- 数量(例如:“100”、“200”、“300”等)
- 单价(元/套、元/套/件、元/件/件等)
注意,以上信息仅为示例,具体要求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建议查阅最新发布的采购公告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最准确的采购文件和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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