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2024年包头车辆段呼东职工通勤车运送服务项目招标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标题: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2024年包头车辆段呼东职工通勤车运送服务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4年包头车辆段呼东职工通勤车运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存续,具备租赁大客车以及运送服务经营范围的公司。
- 承运车辆车况良好,各类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乘客险(每座保险额100万元及以上),提供该车辆的保险复印件。
- 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服务评价单、发票复印件)。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其他单位及个人。
- 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03月27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0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需要标书费、服务费发票的单位请将单位名称、打款日期、打款金额及付款凭证发送到邮箱,我公司一周内将发票回复邮箱)。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R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 银行转账。
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 (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 名称:账号:3
*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 支付方式: £ 现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A)本项目定于2024年04月0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9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在线或现场提交本公告所述所需材料以满足报名要求。
-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服务请关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及各招标公告页面的信息发布。
-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获取进一步帮助和解答。
本公告所有文件内容如发生变动,请在更新后的公告中查看。
中标候选人名单将在2024年04月20日的《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2024年包头车辆段呼东职工通勤车运送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中公布。
联系方式: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
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邮箱: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广场(招商局大楼)5楼
电子邮件:
法人代表:张明浩
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注:招标公告可能会因市场环境变化、项目需求、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进行修改或补充,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将具有法律效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参阅最新公告以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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