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任城区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济宁市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述:
2024年任城区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04月07日14时50分(北京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或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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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RCBM-2024-S0023(市网)、SDGP370811000202402000024(省网)
- 项目名称:2024年任城区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50万元
-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任城区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项目,根据济宁任城区202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计划,需采购经济类鱼苗,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放流任务。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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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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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要求:
-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或家庭农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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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政策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3.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或家庭农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 3.2供应商须为山东省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同时具备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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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7日0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请注意,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步骤可能会因为地域、平台等因素有所不同,请查阅上述信息中的详细网址或联系相关的采购方获取最新的项目信息和获取方式。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准备投标文件,建议您与项目的招标方或供应商联系并咨询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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