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公司海南50万千瓦建设项目及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青海
华能青海公司海南50万千瓦建设项目及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青海公司海南50万千瓦建设项目及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南州华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州华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州
2.2 规模:/2.3 标段划分:
- 华能青海公司海南50万千瓦建设项目及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招标
- 2.4 服务地点: 海南 300万千瓦基地光伏华能50千瓦建设项目和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
2.5 服务期: 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提交全部咨询与指导成果结束(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创优成果)
2.6 招标范围: 海南 300万千瓦基地光伏华能50万千瓦建设项目和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全过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光伏或风电项目工程创行业优质工程及以上咨询服务获奖业绩,须提供获奖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咨询服务合同影印件(含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以及获奖表彰、证书等证明文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光伏或风电项目工程创行业优质工程及以上咨询服务获奖业绩,须提供获奖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咨询服务合同影印件(含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以及获奖表彰、证书等证明文件。
- 仅限于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时间为准)的光伏或风电项目工程,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某个单个太阳能光伏电站或风力发电项目的累计得分≥90分(满分100分,此项评分只计入总分,下同);
- 某个单一大型分布式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85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区域分布式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80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省级示范项目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75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级示范项目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70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际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65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60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分布式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55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省级示范项目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50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国家级示范项目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45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国际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40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省级示范项目风电场的累计得分≥35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国家级示范项目风电场的累计得分≥30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际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的累计得分≥25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省级示范项目风电场的累计得分≥20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国家级示范项目风电场的累计得分≥15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省级示范项目风电场的累计得分≥10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国家级示范项目风电场的累计得分≥5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省级示范项目风电场的累计得分≥3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省级示范项目风电场的累计得分≥2分(满分100分);
- 某个单一国家/地区省级示范项目风电场的累计得分≥1分(满分100分);
- 其他条件以满足其中一个为限(如连续六年及以上项目,在前五个项目中按照相应等级取一个)。
- 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对达到上述标准的光伏或风电项目实施验证。
- 不允许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不适用于新疆地区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
(2) 本次招标文件所述的技术和服务将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对潜在供应商在服务质量上提出具体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达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各项标准要求,同时也对各参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提出明确的管理规定。
四、投标文件组成
4.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
- 法律意见书
- 服务方案书
- 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 参建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 法律事务合作声明
- 连续两年业绩证明材料
- 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研发实力证明、专利技术证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证明等)
4.2 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所有文件、证件及其副本真实有效,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其投标。
五、投标截止日期和方式
5.1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5月30日 08:00 (北京时间)
5.2 投标方式:网上公开招标
六、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将在华能青海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并在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官网同步发布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关注并及时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信息。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售后服务、工程进度计划安排、项目管理水平等内容作为评标的重要因素。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获得此次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地址: (公司地址)
邮编: (邮政编码)
九、其他说明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理解其内容,不得有任何遗漏或误读。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完整并密封投标文件,并确保其符合所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
- 投标人对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负法律责任,若发生任何偏差,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如投标人提交了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但后续证明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方将不接受该投标。
- 投标截止日期后,仍未收到招标方的书面通知或拒收理由的,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招标,招标方将不再给予响应。
九、招标人保留修改或增加招标事项的权利,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修改或增加招标事项的通知后,根据新的招标要求及时调整其投标文件。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名称)所有。
特此公告
(招标人名称)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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