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太平镇环城南路路面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清远市
项目概况清新区太平镇环城南路路面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1803-2024-00622项目名称:清新区太平镇环城南路路面修复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152,850.18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清新区太平镇环城南路路面修复工程):合同包预算金额:3,152,850.18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建筑工程清新区太平镇环城南路路面修复工程1(宗)详见采购文件3,152,850.18-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内完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公司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2023年12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12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承诺书》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清新区太平镇环城南路路面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清新区太平镇环城南路路面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有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提供《磋商承诺书》(3)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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