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供电部京广高铁武广段供电能力校核及梅子、先锋变电所牵引变压器增容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京广高铁武广段供电能力校核及梅子、先锋变电所牵引变压器增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Z-2024-9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广高铁武广段供电能力校核及梅子、先锋变电所牵引变压器增容项目经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武广客专2024年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武广计〔2024〕更字第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技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广高铁武广段供电能力校核及梅子、先锋变电所牵引变压器增容。
2.2 招标内容: 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详情请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9 时至 2024 年 4 月 2 日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中心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中心系统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网( )服务指南栏目。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号。并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 , 此为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自行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5.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4 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 2018 〕 171 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6 .2 开标时间: 2024 年 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6 .3 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 .4 需同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及 含电子投标文件的 U 盘 等资料,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中心 )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中心同时在中国和广州中心网站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部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一路151号
邮编: 510088
联系人(业务咨询及异议受理): 聂工
电话(业务咨询及异议受理):
传真: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编: 100000
联系人: 刘工(投标登记联系人)、林工(业务联系人)
电话: 、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部
2024 年 3 月 28 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包件1 | 220kV 牵引变压器 | 40MVA 220 ±3×2.5%/2×27.5KV | 台 | 6 |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 2. 生产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 3.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 4. 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为300km/h或以上铁路客运专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4台,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使用单位出具的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5. 本包件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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