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政采公字〔2024〕7号许昌市建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建安区乡镇卫生院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不见面开标)—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项目概况2024年度建安区乡镇卫生院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建财招标采购-2024-52、项目名称:2024年度建安区乡镇卫生院所服务能力提升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42,846,610.00元最高限价:4284661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建安政采公字〔2024〕7号-1第一标段302652建安政采公字〔2024〕7号-2第二标段949173建安政采公字〔2024〕7号-3第三标段21428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一标段:155个行政村卫生院所服务能力提升,包含诊疗设备及急诊、急救设备等;二标段:159个行政村卫生院所服务能力提升,包含诊疗设备及急诊、急救设备等;三标段:156个行政村卫生院所服务能力提升,包含诊疗设备及急诊、急救设备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2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备案凭证属合并办理,则提供合并办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且为注册标准更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的投标。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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