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中标公告
北京
-海淀区
一、项目编号:清后招2024013(招标文件编号:清后招2024013)二、项目名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需解锁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19层中标(成交)金额:565.076018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需解锁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包括整体建筑、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主要包含配电室、供电系统、空调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电梯、楼宇自控系统、综合维修等),秩序维护工作(主要包含安防监控、消防中控、前台、教学楼内及楼外周边区域巡逻等),公区保洁(主要包含教学楼内外公共区域、公共教室、门前三包区等),配合教学服务工作(核对课表、按时开关门、电教设备维护、调试、教具维护维修等),配合展览服务工作(开关门、巡视、24小时监控布防、协助负责老师展览各项协调工作、展陈物资的管理及维护等),消杀管理,电教服务,日常接待服务(重大参观配合疏导、司梯、值守等),配合校园活动、会议服务(卫生打扫、消毒、设备调试等)、收发服务(信件收发、配送到办公室),垃圾分类工作,装修施工管理(主要包含装修手续办理、施工资质和人员证件审查、方案审查、图纸审查、巡查管理等),配合商铺管理、后勤服务,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及招标人提出的特约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年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合同到期后,在预算可保障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后可按原价原标准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丽娟、卢放鸣、王春林、于爱东、刘炳良、刘娟凤、覃川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方法和标准,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40%计算,且每个项目中标服务费支付上限为壹拾万元(如分多个采购包的,按每个包所占预算比例分别计算各包支付上限)。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95705万元(人民币)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需解锁,最终综合得分93.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