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设计支持与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浦东新区
招标公告
标题: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设计支持与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本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设计支持与服务外委项目已经通过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位于上海市,具体规模为/。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编号为HNZB2024-03-2-445-01。
二、服务地点与服务期
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主要位于上海市,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共计3年。
三、投标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通用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在财务、信誉等方面需符合下列条件:
-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专用资格条件
满足以下专用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
-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核电站核岛项目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资料。这将作为评标时的主要参考依据。
-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核电站核岛项目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资料。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附表
以下是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部分摘要:
通用资格条件
- 注册日期
- 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专用资格条件
- 基本情况
- 公司规模
- 参与过哪些核电站项目
- 经济实力证明
- 现场勘查记录
- 技术资质证书
- 最近业绩清单
请注意,以上表格中的各项要求是针对不同职位和不同的标准,投标人应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确保准确无误。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请确保这些信息均已完成更新并符合上述要求。此外,详细规格书中可能包含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和条件,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具体描述。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方获取明确解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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