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绥化供电公司2024年第一次服务类(框架)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9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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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如下:
- 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实施日期、招标类型等基本情况。
- 本次服务类(框架)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所属省份、主要业务领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住所地等。
-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内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或相关利益人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包括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被异议人的名称、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
- 对异议事项已作出答复,但供应商或相关利益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视为异议处理完毕,异议将不予接收。
注意事项:
- 参加竞品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所属省份、主要业务领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住所地等。
- 成交候选人的确定方式:评委会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评分标准,在各应答人基本资质满足的情况下,按照评委会推荐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 关于异议的处理: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须包含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被异议人的名称、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评委会应及时作出答复,必要时可组织复核。
- 对异议处理的要求: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 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监督部门为招标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监督招投标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和公正性。对供应商提出异议的情况,通过专门渠道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和评委会,确保异议处理的及时、公正和透明。
- 售后服务环节:依据合同约定,应答人需在中标后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技能培训、技术支持、故障排查、问题解决等。应对因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应及时响应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进一步影响项目的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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