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务转接机房提升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第一章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
天津港务转接机房提升改造公开招标
二、项目招标编号:
CEZB240102423
三、招标人的名称及地址:
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单位的名称及地址:
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资金来源:
自筹
六、招标代理机构: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采购网
八、招标项目概述: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港务区,主要涉及T1-T13(不包含T4机房)机房漏斗整体更换,其中包括头部漏斗至导料槽全部更换,以及T9塔直装流程设计改造和更换安装,不包含皮带机各种清扫器;包括头部护罩、集料斗、下部漏斗、三通结构、曲线溜槽、给料勺、导料槽、卸铁溜槽、辅助溜槽(洗带装置使用)、电动推杆、漏斗三维建模、漏斗料流仿真模拟、给料匙支架、防堵料装置、改造平台及设计服务等。项目还包括T1-T13机房所有屋面板、墙面板、层面板、檩条及其斜拉钢筋、楼梯及其附属钢结构、层面板次梁钢结构防腐、机房门整体更换,层面板采用花纹钢板,防腐处理,表面蓝色。屋面板、墙面板、机房门面板均采用2.5mm厚度玻璃钢板(含采光板)。此外,还包含了T1-T13机房内所有检修电源箱、照明控制箱、电动翻板控制箱、动力配电箱及其配套电缆整体更换,不包含电缆桥架、变电所输出电缆;T1-T13机房内所有地面上所有洒水抑尘控制系统、不锈钢洗带装置、不锈钢冲洗卷盘、不锈钢消防箱、层面排水管道及附件、中压供水主管路及洗带装置所有管路、管路伴热保温系统等整体更换,不包含正面洒水系统管路,需按原样恢复。
九、项目招标范围:
- T1-T13(不包含T4机房)机房漏斗整体更换。
- T1-T13机房所有屋面板、墙面板、层面板、檩条及其斜拉钢筋、楼梯及其附属钢结构、层面板次梁钢结构防腐、机房门整体更换。
- T1-T13机房内所有检修电源箱、照明控制箱、电动翻板控制箱、动力配电箱及其配套电缆整体更换,不包含电缆桥架、变电所输出电缆。
- T1-T13机房内所有地面上所有洒水抑尘控制系统、不锈钢洗带装置、不锈钢冲洗卷盘、不锈钢消防箱、层面排水管道及附件、中压供水主管路及洗带装置所有管路、管路伴热保温系统等整体更换,不包含正面洒水系统管路,需按原样恢复。
十、评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评标标准:
- 技术规范、质量保证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价格合理,不得高于批准的预算价;
- 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 进度管理完善,能够按时完成项目;
- 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持有相关证书和业绩;
- 管理团队专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 工作量、成本效益分析明确,具有合理的报价策略;
- 法律法规遵从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 其他必要条款如供应商诚信记录、售后服务承诺等。
十一、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
-
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招标采购上下载并完整填写《天津港务转接机房提升改造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表》,并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
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b.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c. 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d.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e. 相关技术参数、方案设计图纸及相关说明材料;
f. 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g. 法律责任声明及风险防控计划;
h. 若法定代表人非自然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i. 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价报告或参考评分结果;
j.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安全培训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
申请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时按要求提供上述全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资格预审委员会将在收到所有合格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依据各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表内容对申请方进行初步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将被通知参加现场踏勘和资格复审会议。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 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前需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关于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规定。中标后,招标人将根据合同约定,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天津港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活动,具体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十四、异议与投诉处理:
任何投标人对本次招标过程如有疑问或需要投诉,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2-xxxxxxx
邮箱:
十五、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至招标文件发出之日止。
十六、其他事项: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实施招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在公告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告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有关本次招标的后续事宜,招标人将在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发布详细通知。
十七、招 标人保留修改招标公告的权利,投标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有任何异议的,可在收到资格预审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否则视为放弃质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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