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电务段2024年药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西
-南宁市
竞争性谈判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电务段 2024 年药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 采购条件:
-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电务段 2024 年药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 目前对防暑药品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名称、规格型号在国内主流医药网均可查询结果:制造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认证证书以及所供药品取得省级及以上药品准字号的证明文件。
(3) 销售代理商质检部门需对本药品进行全面的药品质量检查,承诺所销售药品全部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批次检验证明和药品合格证。
(4) 中标人承诺中标药品自签订合同 3 个月内保障以药品中标价格对甲方销售。
(5) 按采购人收货地址包装快递南宁电务段管内:兴义、百色、平果、南宁、崇左、黎塘、贵港、梧州、玉林、湛江、茂名等 11 个主要地区。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
3.1.3 投标人所投药品无国家质监部门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
3.1.4 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 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
3.1.7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特定要求:
- 质量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质检报告。
- 经营资质:投标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国产药品的批准文件即国药准字号。
- 标准、法规以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等之间存有不同之处,均以高等级的标准和要求为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认证许可:
3.3.1 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3.3.2 供应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必须合法有效。
3.4 质量控制:
3.4.1 投标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质检报告,且该报告需涵盖药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过程、生产和检验阶段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记录,以及使用的设备、原材料、辅料等相关信息。3.4.2 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应建立在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上,遵循行业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
3.5 承诺与交付:
3.5.1 供应商保证在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提供中标药品至招标人的指定仓库,包装为阴凉散装形式,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进行运输。3.5.2 在货物送达目的地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招标人支付货款,如供应商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可能需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
3.5.3 对于疫苗类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药品,供应商应确保货物直接到达接种点,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冷链运输要求,必要时应采取多重冷藏措施保护,防止货物破损。
3.5.4 合同双方应对采购的药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事项共同承担风险,如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5.5 对于现场服务和技术支持等非运输环节的问题,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服务方案,并在合同签订时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等内容。
3.5.6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用于防范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风险,如不诚信行为、延迟交付等,一旦出现违约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 竞争性谈判:
3.6.1 报名时间:供应商提交完整的投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负责人身份证件等复印件扫描件,以及所有投标人承诺书。3.6.2 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登录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或中国采购与招标查看具体公告并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3.6.3 报名截止日期:2024 年 6 月 1 日。
3.6.4 竞争性谈判会议安排:具体的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将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供应商。
3.6.5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提前准备以下文件:
- 报告书:竞品情况分析、需求说明书、报价文件等。
- 审核表:供应商参与竞品评审所需的表格。
3.6.6 签订采购合同:在达到竞争性谈判会议议程的最后一天,供应商应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3.6.7 后续服务与监控:供应商需提供后续的产品质量监控和售后服务计划,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项职责。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采购条件可能会随市场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和采购公告,以便及时获取最新的采购政策、程序、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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