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高新区五小项目智能化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项目概况高新区五小项目智能化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G2024-00132、项目名称:高新区五小项目智能化3、预算金额:人民币5560000.00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5560000.00元5、采购需求:序号名称单位数量第一部分:设备材料清单一、安防系统(一)视频监控系统1、中心设备1校园监控视频管理平台套12异常行为分析管理平台套12平台管理授权路5003数字硬盘录像机根74数字硬盘录像机(重点区域)台15数字硬盘录像机(明厨亮灶)台16监控硬盘块115......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配合项目现场装修进度,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时间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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