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乙烯部分)气体流量检定装置招标公告
气体流量检定装置【1522-1仪表和计量中心基地一期气体实检装置完善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气体流量检定装置【1522-1仪表和计量中心基地一期气体实检装置完善项目】(WZ20240408-3839-3156-B1)已通过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 招标范围: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气体流量检定装置\1-8000m3/h1.00台包1-包1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3. 投标要求:
a.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b.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c. 投标人在过去的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d. 要求是生产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要提供独家授权文件。
e. 投标商在过去两年内至少有3套成功应用业绩,文丘里喷嘴及正反吹钟罩互校验气体流量标准装置至少有1套成功应用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前;
f. 卖方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并标明终端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具有省级或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合格检定证书;
g. 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h. 卖方对所提供的气体流量检定装置的技术质量、工程服务、技术培训、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指导、现场测试、验收和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保证整个系统的可靠运行。
i. 卖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和配置,都必须符合本项目实际工况,是完整的、无缺项的,并对测量原理、性能指标、采样流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详细描述,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卖方都必须无偿补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8:00时至2024年4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XXX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 未能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XXXX()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
4.4 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四、投标须知: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此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a.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需提供原件)。
b.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
c. 近三年未因骗取中标、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恶意拖欠货款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处罚,提供投标人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需提供原件)。
d. 应具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认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e. 熟悉检测领域相关技术和法律法规,提供详细的气体流量检定装置技术参数及设计图纸。
f. 按照约定进行生产、调试、安装、维护和服务,提供产品质保期满后一年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和技术人员联系信息。
g. 邀请有丰富的气体流量检定装置和配套设备安装经验,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品牌影响力。
h. 必须提供生产商、集成商提供的独家授权文件或双方合作过的协议文件。
i. 在过去五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j. 营造质量管理良好,设有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和技术团队,能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k.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交付的产品满足各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气量稳定性、工艺特性、检测精度等方面的要求。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因素包括:
- 技术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产品的详细功能、设备选型及选材等进行评估。
- 价格竞争力:依据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和市场行情,结合竞争性强、性价比高的供应商作为参考。
- 合作态度:考察供应商是否愿意配合项目进度,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 商务信誉:包括产品质量记录、合同履行情况、投诉处理、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 供应商服务能力:考察供应商能否提供优质的生产制造、调试安装、维护以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产品培训、安装指导等服务内容。
- 以往业绩:对比同一类型产品或类似项目,分析其在质量和价格方面的优势,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
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024年4月6日16:00时)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指定方式发送到招标人指定的邮箱:。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同一时间内,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将在收到投标文件并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退还。
八、声明:
- 本招标公告所含的各类招标文件、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并理解。
- 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通知、公告、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发布,敬请关注。
- 若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本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号码:XXXX-XXXX-XXXX或电子邮件:。
九、投标截止日期和开启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6日16:00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十、评标活动安排:
评审委员会将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在上海锦江国际大酒店召开评标会议,具体地点待定。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议,并按照本公告中的评标办法进行最终评审。
十一、合同签订:
根据评标结果,买卖双方将签订详细的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条款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范要求,并确保各方的权利义务得到明确规定。
十二、特别提示:
- 投标人需确保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均为原件,且全部由正式合法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的投标担保形式需符合相关规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缴纳。
-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通知,均将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须严格遵照执行。
- 投标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可能影响中标结果。
十四、其他:
- 本招标公告由中国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人保留决定更改发布地的权利。
-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若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 本招标公告及其后续通知、澄清或修改,招标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XXXXXXXXXX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XXXXXXXXXX
以上即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主要内容,望各投标人仔细研读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和投标。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招标信息,请随时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祝投标顺利,中标圆满!
【注】本表格仅为示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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