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新建山东省城际铁路调度指挥中心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力变压器、高压电缆)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
山东
-济南市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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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件:
- 项目名称: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以西,经一路以北,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东,车站街以南;
- 项目规模:49678.98平方米;
- 项目资金来源: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资金;
- 项目业主: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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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本次采购共2个包件(01B:电力变压器;02B:高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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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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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格要求:
- 01B:电力变压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 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 需出具近三年国家级CMA、CMC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 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19年-2023年)供货业绩,在铁路30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正线应用数量不少于20台,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使用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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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B:高压电缆(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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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证目录和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或铁路专用设备,需提供相应认证资料(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投标人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范围涵盖投标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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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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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证目录和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或铁路专用设备,需提供相应认证资料(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投标人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范围涵盖投标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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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通用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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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用要求:
- 施工单位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执行铁总信用评价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 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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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项目所在地: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以西,经一路以北,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东,车站街以南。
- 交货时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
-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支付。
- 运营环境:施工现场应在铁路规定的营业线上。
请注意,本篇文本仅为初步整理,并可能包含了后续需要进一步澄清和核实的信息。具体招标公告内容可能会因为项目的详细情况、竞标流程等因素有所变化,请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招标公告或直接联系相关招标方获取准确的信息。在投标前,建议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和与招标方确认所有细节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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