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框架采购公告
广东
-梅州市
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 采购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框架采购。
- 项目地点:梅州市。
- 采购项目编号:XM2024031670。
- 概算金额:40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根据历史采购数据统计的预测量,仅提供给供应商作参考,最终实际金额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不对实际成交供应商获得的专量进行承诺。
- 项目类别:三类。
- 采购分类:服务类。
-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 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 架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若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概算金额的80%时,框架协议有效期延期至2026年10月30日止),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概算金额的80%-120%止。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 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
- 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范围
- 标包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包。序号标包名称标包号概算金额(万元)最高投标费率(%)备注1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标包1403集中采购,与各实施单位按委托单结算
- 服务内容及范围: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2024年度资产评估服务,按次出具评估报告,企业清单详见附件《服务项目范围》。
- 服务质量要求:若因成交单位的评估价虚高导致物资拍卖1年流拍2次,采购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
- 评估成果时间要求:以采购人委托单要求为准。
- 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的形式,结算时以费率为准,最高投标费率见上表。
-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低于服务成本费率的报价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低于最高投标费率60%的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的成功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所列百分比应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税金等与此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通用资格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
- 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的文件)(须提供证书、文件的扫描件)。
- 供应商需通过南方电网公司2023年度资产评估服务资格预审(需提供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系统资格预审结果截图)。
- 本项目应至少安排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资产评估从业经验(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及从业经验材料,其中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成果文件等。同时需提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本项目应至少安排2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含项目经理),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近2年(2022-2023年)从事过资产评估工作(需提供从业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成果文件等。同时需提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 采购项目使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框架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组织需求单位与本项目成交单位签订的合同。
- 本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 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服务:<100万元>:
- 招标工程招标:<100-500万元>:
- 1. 1%<100-500万元>
- 1. 5%<100-500万元>
- 0.8%<100-500万元>
- 0.7%<100-500万元>
- 500-1000万元:
- 0.8%<500-1000万元>
- 0.7%<500-1000万元>
- 0.55%<500-1000万元>
- 0.35%<500-1000万元>
- 5000-1000万元:
- 0.5%<5000-1000万元>
- 0.35%<5000-1000万元>
- 0.25%<5000-1000万元>
- 0.1%<5000-1000万元>
2. 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概算金额为基准计收。
3. 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上述公告适用于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框架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以公告为准。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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