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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一期脱硫离心氧化风机及其配套附件采购资审公告

辽宁

-

营口市

发布时间:2023-11-16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一期脱硫离心氧化风机及其配套附件采购

一、招标条件:

  1. 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一期脱硫离心氧化风机及其配套附件采购已经通过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规模:一期2×320MW机组。
  2. 营销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华能营口电厂厂内。
  3. 采购内容:离心氧化风机1台及其附件。
  4.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送货到指定位置。
  5. 其他需说明事项: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通用条件:

    • 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投标人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 专用资格条件:

    •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 资质要求1:通用资格条件(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在3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离心氧化风机供货合同业绩2个及以上,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现场勘查及安装调试工作经历(至少2个及以上),提供现场勘查报告和安装调试报告。
      • 资质要求2:专用资格条件(代理商投标)
        • 市场地位:代理商身份必须在中国华能集团区域内注册成立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和授权,且代理销售的产品属于制造商在华能集团内的授权产品。
        • 成立时间:至少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业绩要求:业绩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商与制造商之间的关系,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近三年年度销售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近三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四、申请人要求:

  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报名,通过华能集团官方网站或其他合法渠道下载并填写《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一期脱硫离心氧化风机及其配套附件采购资格预审申请表》,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业绩合同扫描件等)。
  2. 请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文件提交至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华能营口电厂生产计划处(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华能营口电厂院内,联系人:王某某,联系电话:)。

五、招标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六、公告方式:公告可在华能集团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如有疑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能集团提出,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华能集团各采购部门、潜在供应商:
电子邮件:
电话:-2
电子邮箱: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华能集团官方网站、中国华能集团物资采购平台.html)、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ml)以及营口日报.html)上发布。

十、公示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答疑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十五、招议程:

  • 2023年11月30日前,华能集团下属各采购部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8日,申请人向华能集团下属各采购部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 2023年12月31日,华能集团下属各采购部门组织资格预审专家进行评审;
  • 2024年1月12日前,华能集团下属各采购部门公布资格预审结果,并通知获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申请人。

十六、中标候选人确定:
在资格预审结束后,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为拟中标候选人的最终名单,并通过华能集团官方网站公告。评委会成员由华能集团相关采购部门组成,招标代理机构协助监督评审过程。

十七、合同签订:
成功获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申请人凭此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华能集团签订合同。

十八、工程实施及验收:
中标供应商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负责采购的脱硫离心氧化风机及其配套附件的生产和交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和运行等工作,并接收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的质量保证和服务协议。

十九、交货、付款:
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在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的28天内提交订单,并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运输和安装工作。交货完成后,供应商应承担运输费用,并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

二十、质保及售后服务:
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整机及零部件的质保期至设计使用寿命结束,质保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或更换,若由于用户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参照《国家电网公司营销服务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后续工作: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7天内开始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培训等工作。中标供应商应定期向招标人报告设备安装进度、试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招标人在后续过程中进行调整和优化。

以上就是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一期脱硫离心氧化风机及其配套附件采购资格预审公告的主要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公告全文。请有意参加此次采购的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按规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并按时参加资格预审、专家评审和评委会会议。在此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随时联系招标方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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