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农村厕所化粪池清掏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运营项目-成交公告
海南
-海口市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农村厕所化粪池清掏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运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ZCHZ-2024-002二、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农村厕所化粪池清掏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运营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标包名称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价格(元)主要成交标的信息1第一包需解锁总价:¥3,093,800.00,费率:0.2%参见附件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农村厕所化粪池清掏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运营项目服务范围:龙华区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城西镇未纳入污水管道范围内的农村户厕化粪池的清掏、运输及处置。中标单位负责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达标、包风险、包税务发票,保证龙华区属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正常运营。服务要求:1、输送管道应完好、畅通,闸阀应严密,无破损、滴漏。2、抽取污粪时应谨慎操作,不得将污粪泼洒在检查口周围地面。作业结束,应及时清洗作业场地。3、应保证作业不损害其他财物。4、每次清掏见底并负责将化粪池内的粪渣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打包外运出,本项目无遗撒、遗漏现象。5、确保低保、五保成品化粪池厕所改造户不存在遗漏现象。服务时间:2024年度(注:中标单位中标后需要先完成2024年1月至3月的农村厕所化粪池清掏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运营任务)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文件合格标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吴宗文、纪新贵、杨健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