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三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江西
-吉安市
新干三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概况新干三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赣百纳政采字2024-008号项目名称:新干三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100000.00元最高限价:1267483.42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吉购2023F001111084新干三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1批21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政策。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通过节能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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