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黑山(营销部)食堂物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锦州市
项目概况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黑山(营销部)食堂物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锦州办事处8508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华隆宾馆5楼)或线上通过邮箱传送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W0201024320240017
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黑山(营销部)食堂物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19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19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招标资金已落实,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黑山(营销部)食堂物料采购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投标人“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七)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八)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依据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实施禁入;依据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实施禁入;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的范围包括:(1)2017年10月15日以来,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涉及的,在行业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2)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以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合格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须经总公司授权。2.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包括查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招标网”截图(查询“中国政府招标网”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来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包括查询行贿判决书)被载入烟草行业行贿判决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2.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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