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HNZB2024-03-3-09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落实《网络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和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精神,推进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提高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水平,需要完成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工作。
2.2建设地点: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2.3信息化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根据《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对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开展定级、备案、测评工作,包括32个三级系统、10个二级系统,共计42个信息系统。依据国家标准,每个三级系统测评项目不少于211项,二级系统测评项目不少于135项;对蒙东公司所属26家单位开展生产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工作;开展蒙东公司供热管理系统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CNAS证书,能力范围应包括工业控制扩展要求。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对应发票(至少一张)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2.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