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三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0-SZHX-G2024-0013
项目名称: 苏州市第三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医 疗 保 障 基金使用监督 管理 条例》《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 , 采购 第三方 协助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辅助工作,主要内容为:
- 协助飞行检查。安排检查人员配合市医保局参与国家、省、市飞检相关工作。
- 协助专项整治。配合市医保局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 协助日常监管。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配合市医保局做好“双随机”检查、大市交叉互查等现场检查工作。
- 协助智能监控。提供包括数据筛查、大数据风控等在内的数据信息服务,配合开展以参保筛查、 DRG 支付、门诊统筹为重点的大数据反欺诈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对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数据筛查,在各类检查中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 协助社会监督。协助市医保局做好举报投诉线索核查工作。
- 其他。完成市医保局布置的其他辅助监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 (如人员未按要求到位,顺延至人员按要求到位之日) 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