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北京
-昌平区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3-1-322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招标条件
本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北京市
2.5 服 务 期: 2024年至2026年
2.6 招标范围: 为有效防范不同地区的法律风险,满足不同区域投资的合规性要求,确保为公司业务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拟开展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采购工作。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拟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至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界声誉和经验丰富的从业人员;
(2)熟悉中国能源行业,曾长期为能源行业提供法律服务,近三年有为能源行业提供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满足资格要求的关键页);
(3)能够提供稳定的服务团队,团队中应至少包括经验丰富的一名合伙人以及一名资深律师,同时须承诺(1)该资深律师担任联系人并参与具体工作,(2)主要团队成员具备流畅的中英文语言能力,(3)合同期间内不更换团队主要成员,(4)如该团队成员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应根据公司要求,更换团队成员;
(4)在香港本地及北京均有至少十二位资深律师规模的专业团队,拥有能够处理中国大陆、香港、英国、澳大利亚、荷兰法律业务的律师团队(包括当地办公室或合作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需承诺不存在利益冲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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