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珠琦河水毁修复项目监理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吉林市
舒兰市珠琦河水毁修复项目监理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舒兰市珠琦河水毁修复项目监理标 ;
2、监理 范 围 : 河道清障长度为 5.08km,河道清淤长度为46.265km,河道护岸9处 监理服务 ;
3、 项目地点 : 吉林省舒兰市;
4、 监理周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采购 方式:竞争性磋商 ;
7、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60.67 万元;
8、 监理标准: 符合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监理规范 ;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属于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本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用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以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
3.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各年度均不亏损 ,提供近一年度 ( 2022年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5 投标人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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