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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自购物资(混凝土预制品材料、钢板及贯通地线)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通知书

天津

发布时间:2024-04-02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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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
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自购物资(混凝土预制品材料、钢板及贯通地线)公开竞争性谈判采
购通知书
谈判编号:JJXSKD-GBD-0902
1 .采购条件

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市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批次设备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

购。

2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 天津市

2.2项目概况: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津静线首开段工程)南起国际医学城站,终点接入M5线京华路站(又名京华东道站),途经静海和西青两

个行政区。线路主要沿团泊大道路中敷设,线路全长约13.4km,其中高架段长约11.4km,路基段长约1.4km,地下段长约0.6km。共设车站3座,均为高架站,分别为国际医学城站、团泊西站和精武镇站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集中采购物资第九批,包括但不限于设
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以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他义
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

2.5计划供货期:2024年4月-2024年12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交货地点: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投标人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第二轮报价。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3.2 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

制认证的,应提供有效期内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投标

人名称一致,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规模较小的代理商,可提供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附所代理制造商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业绩要求:须提供至少2条类似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原件备查。

3.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天津市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
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含有投
标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物资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6.2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6.3评标委员会有权查询投标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7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投标人或代理的品牌应在采购人投标载明的供应商名单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采购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

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ml)。

4.2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6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进行响应,并同时于2024年4月6日17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附件2

)加盖公章后发送至(电话)。

4.3 本次收取标书费,标书费为每包件1000元,标书费采用汇款方式收取,由谈判人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开户名称: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铁分公司京津冀区域项目部;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帐号:201101001。在汇款单上注明:“静海线标书款、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一小时后,请供应商参

照《供应商在线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谈判文件。
4.4 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9时00分。且投标必须为是盖章的扫描件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5.2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同时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纸质响应文件在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5日内(以寄出日期为准),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纸质响应文件副本寄至: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道梧桐公社北里公建9号楼原

售楼部(;电话:)(以寄出日期为准),逾期未寄出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供应商截止时间 (如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在供应商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发生系统故障,在系统维护正常后,供应商截止时间顺延1小时至
1个半小时,谈判人同时在该平台标书补遗处发布谈判文件修改通知 );
谈判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谈判方式:线上开标,开启后,投标人在平台查看开标结果。(提醒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后台上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解锁,建议供应商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功能)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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