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汽轮机旁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湖北
-鄂州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TC1024075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 年 04 月 23 日 15 : 00 : 0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为鄂州电厂四期 2×1000MW 扩建项目汽轮机旁路系统采购 , 招标人为 中煤鄂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煤鄂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由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 煤电联营 ” 模式合资开发建设,由合资公司负责本期工程建设与运营,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20% ,其余 80% 资金国内融资贷款。本期建设 2×1000MW 超超临界机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本项目 2022 年列入湖北省 “ 十四五 ” 电力建设规划, 2023 年 1 月 17 日获得湖北省发改委核准,计划 2023 年 12 月动工建设, 2025 年 12 月 #1 机组投产, 2026 年 3 月 #2 机组投产。
厂址位于湖北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东北面约 2km 黄家矶上游南岸,距武汉市区约 30km ,项目背靠码头、坐拥铁轨,交通发达,输煤得以保障,拥有 “ 江湖海直通、水铁公联运 ” 的优势。
本次招标范围含 2×1000MW 机组所需的汽轮机旁路系统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 交货期: 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进度要求,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 2×1000MW 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 。
2.4 交货地点:鄂州电厂四期 2×1000MW 扩建项目施工工地指定地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 或授权代理商 或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 。
3.3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 1000MW 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不少于 2 台汽轮机旁路系统的投运业绩, 其中至少 2 台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 ,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需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 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 1 年及以上 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认可)。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 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