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荆州校区、油苑小区、东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荆州市
项目概况
长江大学荆州校区、油苑小区、东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58号新时代大厦602室或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QZBZC[2024]1035
项目名称:长江大学荆州校区、油苑小区、东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3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3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江大学荆州校区、油苑小区、东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评审阶段的资格性审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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