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公安局2024年执勤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
-中卫市
项目概况
海原县公安局2024年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CXZC-2024-017号
项目名称:海原县公安局2024年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25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25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执行;(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为准);(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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