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源遥感数据采编更新一体化作业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多源遥感数据采编更新一体化作业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ZC2024第210号
项目名称:多源遥感数据采编更新一体化作业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供货安装培训,质保期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7)中小企业声明函;(8)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网站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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