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山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阳泉郊区120MWp林农光储一体化项目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山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阳泉郊区120MWp林农光储一体化项目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2577,招标人为山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阳泉10万千瓦林农光储一体化项目额定容量100MW,直流侧安装容量120MWp。项目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光伏场区、220kV送出线路一回及控制室、配电室、休息室等配套设施。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自建220kV送出线路一条,拟设4回35kV集电线 路接入光伏电站升压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1)龙源山西阳泉郊区100MW林农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光伏场区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工程采用PC施工总承包;包含项目一切设备采购(主变甲供、箱变甲供、光伏组件甲供)、土建、安装工程;包含光伏场区临时征林征地及相关手续办理,场内、外道路的协调;包含集电线路铁塔占地、电缆敷设占地、临时道路占地等占地补偿、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包含所有设备(包含甲供设备)的卸车、存放、保管、二次倒运等。 (2)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消防、水保、环保、档案、内外部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以上工作包含资料的准备、会议的组织、相关手续的办理等相关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内外部协调:负责涉及项目的一切协调工作,所需协调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内外部道路使用的协调;负责所涉及征林征地的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的协调;负责集电线路铁塔占地、临时道路占地等占地补偿、青苗补偿、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项目涉及的坟、风水等相关事件的协调及补偿;负责项目涉及的物、料、施工滚石落坡等超出征地范围所涉及的补偿及协调工作;负责设备车辆经过乡、村(组、队)扬尘、噪音等对农作物、牲畜造成影响等相关补偿及协调工作;负责阻工风险协调,自行解决阻工问题,招标人不承担由阻工引起的投标人任何损失;负责项目达到环保及水保验收标准;负责施工用水、用电;负责指派专门施工现场协调负责人,负责配合执行现场各类协调。 (4)负责项目涉及外部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县、乡镇、村、交警队、公安局、交通局、治超办、消防队、高管局、水利局、住建局、铁路等职能部门,各种管线产权方(通讯、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等)。 (5)配合相关单位完成工程并网手续和业扩报装手续办理、电力质监、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备案等支持性文件取得,以上工作包含资料的准备、会议的组织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6)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7)整理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于竣工验收前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及整改工作,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 (8)其他未明确但根据工程规范、规程或惯例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此项工作或服务应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中并构成合同工作范围的一部分。承包商按照本条提供的该项工作或服务不应被视为本合同项下的变更,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2.1.3计划工期:8个月。 2.1.4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满足龙源电力《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管理办法》,高标准达标投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一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PC或EPC总承包(同时包含35kV集电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和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PC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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