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关于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9-SZHS-C2024-0007
项目名称: 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6.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34.000000万元;采购包3:3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1.服务对象:
1.1为辖区范围内所有具有本辖区户籍、年满60周岁、生活能基本自理、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轻度失智失能、白天需要有人照料的老年人。
1.2为辖区范围内的老年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指导、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专业化服务。
2.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一标段:
(1)原平望镇区(镇级日间照料中心、西塘社区、学才社区、城壕里社区、南斯港社区、东溪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中心点位为镇级日间照料中心)。
(2)莺湖片区(金联村、群星村、莺湖村、万心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中心点位为金联村日间照料中心)。
二标段:
(1)双浜片区(平西村、龙南村、庙头村、联合村、双浜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中心点位为庙头村日间照料中心)。
(2)平安片区(新南村、平安村、秋泽村、三官桥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中心点位为秋泽村日间照料中心)。
三标段:
(1)中鲈片区(联丰村、中鲈村、胜墩村、新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中心点位为联丰村日间照料中心)。
(2)溪港片区(溪港村、上横村、南杨村、顾扇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中心点位为溪港村日间照料中心)。
……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自服务单位进场之日起一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最新一期的年度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相关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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