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东区银江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四川
-攀枝花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JL-033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攀枝花东区银 江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 人为 攀枝花华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
2.2 项目规模: 光伏总装机容量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建设服务期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含竣工结算等收尾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 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攀枝花东区银江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为一个标,主要监理范围包括 攀枝花华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攀枝花东区银江50MW光伏项目 工程。详见招标范围说明。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攀枝花东区银 江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签订时间,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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