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电永州桐木漯、黄毛岭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土建、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
-长沙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SG-02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湖南华电永州桐木漯、黄毛岭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土建、安装施工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由下属各项目公司分别签订合同),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9号
2.2 项目规模: 220kV送出线路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4 月30 日,计划送电日期:2024年 9 月 20 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宁远桐木漯风电220kV送出线路工程(24km)及硒城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道县黄毛岭风电220kV送出工程(14.3km)及长江圩220kV开关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0kV送出线路工程土建、安装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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