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工程框架招标公告-第二次
湖南
-长沙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7/22-SG-004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 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工程框架招标-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9号
2.2 项目规模: 按 项目实际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按招标文件呀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工程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8.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0台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的整机吊装或齿轮箱、发电机等大部件吊装更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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