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机关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机关食堂餐饮外包 服务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RE-GZ-24-018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现以公开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对 机关食堂餐饮外包 服务进行采购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1 ) 服务期限: 一年
( 2 ) 服务内容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仓储、配送以及在采购人单位食堂进行加工制作和食堂的卫生清洁。 具体内容如下:
① 每日为采购人提供新鲜食材,包括蔬菜、鲜肉、水果、水产、奶制品、干货、米面粮油及各种调料。
② 每日 6 时前将当日食材配送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699 号港澳中心 3307 房。
③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报价中,每种食材(除调味料)单价不得高于当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米袋子行情》。
④ 提供两名从事餐饮烹饪工作的厨师(主厨一名、帮厨一名)。
⑤ 采购人只提供用于食品加工制作的场地和负责缴纳水、电、气、暖等费用以及用于食材加工的各类厨具、设备。供应商负责餐料的采购、仓储、运输、加工制作以及采购人单位食堂的卫生清洁。
⑥ 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提供早餐、午餐以及临时性的接待用餐、会议用餐 ,具体内容如下:
⑦ 供应商负责食堂的清洁卫生,包括餐具、厨具的清洗消毒,处理厨余垃圾,餐厅和后厨区域的日常清洁打扫。
⑧ 具体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 3 ) 服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 号广发银行大厦 24 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
( 2 ) 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3 )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 4 ) 供应商提供的厨师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5 ) 供应商提供的厨师须持有能从事餐饮烹饪工作的有效证书;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7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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