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学生宿舍25、26斋修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
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学生宿舍25、26斋修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JJ202400005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学生宿舍25、26斋修缮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1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工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7)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3>项目部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由正项目经理担任,供应商需单独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担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供应商需单独提供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任命书。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技术管理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供应商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或《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8)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还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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