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教育局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酒泉市
肃州区教育局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4-15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YRC[2024]-01号
项目名称:肃州区教育局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60.48(万元)
最高限价:160.48(万元)
采购需求:对肃州区教育局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发票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发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credit.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外省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甘肃”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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