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客运段房屋结构安全评估项目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客运段房屋结构安全评估项目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NKDC-2024-0 6-01 )
一、采购条件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客运段房屋结构安全评估项目因一次询价采购流标, 现予以二次公告,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2.1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本项目相关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不接受近二年(自通知印发之日算起)被国铁集团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的,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法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单位报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报名。
3.3报标方不得为有拉拢、腐蚀南昌客运段党员、干部和职工情形,致使南昌客运段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在处理期的供应商。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等入国铁采购平台 进行入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公告-搜索本项目名称—我要报名—下载《报价函》。
4.2公告时间:2024年 4 月 6 日上午 8:00至2024年 4 月 11 日下午 17 :00。
4.3将按规定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邮件名须为项目编号)一并于2024年 4 月 16 日 1 0 : 3 0前发送至邮箱
4.4.证明材料扫描件包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报价函、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报价人公司信息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及证明资料,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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