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嘉定公安分局民警疗休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嘉定区
项目概况
嘉定公安分局民警疗休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盛创企业家园31号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J-CG-24022
项目名称:嘉定公安分局民警疗休养项目
预算金额:1140.8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0.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之规定,受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委托,对嘉定公安分局民警疗休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定公安分局民警疗休养项目
2.项目编号:DJ-CG-24022
3.项目预算:包件一:人民币798.08万元;包件二:人民币342.78万元。
4.项目概况介绍、用途:为嘉定公安分局民警分批到云南或福建疗休养提供交通(含当地交通)、食宿服务。
包件说明:本项目共分2个包,相互独立,各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报名投标,同一供应商最多中标一个包件。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投标人须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中包含境内(国内)旅游;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1.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原件复核)
3.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原件复核);
4.被授权人报名需携带:
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原件复核);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1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含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盛创企业家园31号3层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盛创企业家园31号3层
3.现场开标所需携带的资料:
1)(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原件复核);
(2)被授权人出席需携带:
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原件复核);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签字盖章须齐全,格式为pdf扫描件,存储于U盘或电子光盘,概不退还)。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其他事项
- 时间:请于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1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
- 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盛创企业家园31号3层)
- 售价:6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 逾期或不按上述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盛创企业家园31号3层
电话号码:
联系人: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永盛路1300号
电话号码:
联系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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