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调节阀及减温减压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调节阀及减温减压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2637,招标人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建设 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 1. 1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 24台进口调节阀、8台进口减温减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包括阀门本体、执行机构、过渡段、紧固件的设计与供货。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2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供货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调节阀(单份合同供货范围至少应包含除氧器水位调节阀或凝结水再循环调节阀)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品牌产品代理商和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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